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7﹞7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特制定本意见。
一、入学方式
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初中入学继续巩固完善就近划片入学办法,通过一般初中(优先发展初中)登记入学、学区服务片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
一般初中登记入学:
学生通过“北京市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九年一贯制
对口学校直升
进一步规范特长生入学
根据市教委要求,经批准的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市级科技示范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面向本区分别接收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
寄宿学校(班)入学
寄宿学校(班)在受理学生报名后,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录取,在招生过程中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不得要求提供各类荣誉证书、证明,严禁将上述证书作为录取依据。寄宿学校(班)入学原则上面向本区招生。
相关人员子女入学
对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引进的海外归国人员以及其他各类人才的子女入学,由区级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二、回东城升学
学籍与户口、家庭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回户口、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手续。回东城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具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
三、入学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5月1日 |
启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
5月11日(四) |
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5月8—14日 |
申请在东城区就读的非京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 |
5月13-14日(六、日) |
特长生入学网上报名 |
5月20-21日(六、日) |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文体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
5月8—31日(日) |
京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 |
6月10日(六) |
民办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招生工作 |
6月17-18日(六、日) |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7月上旬 |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派位 |
7月上旬 |
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9月1日-15日 |
建立小学和初中新生学籍档案 |